庆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李某
2022/7/22 来源:不详9月1日,庆城县国民法院照章对周某某、李某等七人搬弄闹事、犯法逮捕涉恶气力犯法案件公布开庭举办了审理。除介入庭审的委派辩解人6人外,庆城法院照章为3名被告人指定了辩解讼师。各被告人亲属介入了旁听,庭审接续了9个小时,下昼17时40分庭审完备结果。
庆城县查察院告状书控告,被告人周某某在年1月至年3月,勾结别人或独自施行搬弄闹事做案10起,施行犯法逮捕做案5起。7被告人永恒调集在一同以软暴力方式索要债权,犯法束缚别人人身解放,形成较为卑劣的社会影响,属“恶气力”犯法,周某某系布局者和调集者,李某系相对牢固的踊跃介入者,白某、王某、李某某、樊某某、刘某某为个别介入人员。
庆城县国民法院对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向市中院扫黑办和县扫黑办举办了报告,同时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统率、回避、庭审程序、举证规定、犯法凭证清除、紧要辩解见解等举办疏导。颠末充裕的庭前筹办处事,保证了庭审的成功举办。
根源
庆城县国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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