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庆城县三举措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

2024/8/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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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为此,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司法局积极指导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庆城高质量发展。

明确证件换发范围。以正式文件下发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要求申领、换发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为在编在岗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且符合《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协助执法的合同工、临聘人员和借调人员等不予办理。证件申领各项资料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提交县司法局审核,县司法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发放证件。

规范申领证件流程。首先,由行政执法人员所在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确认本单位执法人员的信息、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证明和执法人员在编在岗证明情况,将确认结果报送县司法局审核完成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审批,通过审核后由县司法局根据省市安排统一组织执法人员线上考试。其次,各单位将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将录入结果报送县司法局。最后,县司法局对监管系统录入的数据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审核未通过人员的信息,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核实、完善后重新提交,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制发证件。对于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向其所在单位说明情况。

加强证件换发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确定了1名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执法证件新证换发和旧证收缴等工作。同时,督促各执法单位认真负责,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禁向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发放执法证。(庆阳市庆城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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