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实施首违不罚有效提高税法遵从度

2023/2/21 来源:不详

本微讯合水县吉岘富农农资经营部是一户新登记企业,近日因财务人员变动,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被合水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够积极配合限期改正,合水县税务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接到县税务局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就急匆匆赶过来,结果被告知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形,不予处罚。这次宝贵的整改机会也提醒我们,今后一定要规范企业经营,规避涉税风险。”企业负责人柴治军说。

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类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的税收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

“对我们新入行的财务人员来说,有时可能对业务不熟悉或者对税收法律法规等不了解,有时因为一时疏忽出现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这个容错机制让我们得到了及时纠正的机会,促使我们了解和掌握税法,提高税法遵从度。”庆城县明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

近年来,随着庆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但在日常经营中,不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新办企业人员对财税知识掌握有限,部分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导致一些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发生。在此情况下,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服务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增进了税收执法优化与统一,彰显了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对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既是庆阳市税务局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举措,也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内容。‘首违不罚’实施以来,全市户(次)符合情形的纳税人被免予处罚。”庆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我们通过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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