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母亲被儿活埋黄土封住但没有踩实,

2022/11/15 来源:不详

案情:年5月3日23时许,张某到靖边县新庄派出所报警称:年5月2日晚上自己的婆婆王某(女,甘肃省庆城县人,79岁高龄)于5月2日20时许被自己的丈夫马某(男,靖边县天赐湾人,58岁)从家中(河东团结巷农贸市场附近)用人力车拉走,至今未归。

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并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据马某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有隐约的呼救声,经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受害人王某救出,医院进行救治。

目前,受害人王某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故意杀人怎么判?

故意杀人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残忍性,我们在听闻相关故意杀人的社会新闻时,总是不禁毛骨悚然。“案件本身不复杂,主要是嫌疑人泯灭人性,有违道德伦理,让人难以接受。”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从行为人的主观上来看都是比较恶劣的,因为具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面对这样的恶人,必须以法律途径予以相应的惩戒。因此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故意杀人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立案流程:

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法智小结:

世界最无私、最伟大、最崇高的爱,莫过于母爱。人类的爱,自父母到儿女是本能,反过来,儿女至父母,则是教化,不可同日而语。马某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相信法律会对他的违法行为作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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