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判了,乘客用
2023/6/19 来源:不详年11月10日,庆城县人民法院在新法实施后审理的全市首起妨害安全驾驶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白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被告人白某某酒后乘坐被害人范某某驾驶的大巴客车,二人因故发生争吵,白某某脱下皮鞋击打正在驾驶车辆的范某某头部数下致其受伤。白某某此举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严重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置全车18名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近年来,在车辆行驶中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时有发生,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往事历历在目,悲剧不堪回首,在此提醒广大乘客,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已入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尊重司机,文明乘车,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乘车环境。
来源:庆城县人民法院: